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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徐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7/2 9:33:42来源:市科协作者:科普部 字体:

各县(市)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进一步推进《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工作的展开,努力把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向基层推进,引导社会资源向基层聚集,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市科协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创建2015年度徐州市科普示范乡镇14个、科普示范街道5个、科普示范村17个、科普示范社区2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凡2010年以后命名的县(市)区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具有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应对照创建测评指标评分,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总分必须达到100分以上,科普示范村、社区必须达到90分以上,并获得两项县级以上(含县级)科普工作奖励。

     3、申报单位近3年来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能申报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协应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坚持标准条件,组织推荐并指导申报单位做好填表、总结材料和相关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

    2、各县(市)区科协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汇总,于7月23日前将上报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市科协(申报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提供的照片、证书等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稿,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3、市科协将组织创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组织实地抽查,在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依据得分高低排序在科协网站公示5天,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并进行表彰。

联系人:

徐州市科协科普部:黄娟    陈宝忠   王广林

联系电话:80805005    80805011

电子信箱:xz_pjb@126.com

通信地址:徐州市行政中心东区综合办公楼A区521、523室

邮 编:221018

附件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