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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2/15 16:59:09来源:市科协作者:学会部 字体: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省科协《关于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市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实施意见》(徐科协发〔2014〕20号)为基本依据,持续提升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政府社会、服务科技工作者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现就申报2016年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徐州市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为综合示范学会、科技思想库基地、服务科技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4个类别,共55个项目。(各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

(一)综合示范学会。在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政府社会、服务科技工作者及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综合实力突出的市级学会。项目数量5个。

(二)科技思想库基地。市级学会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决策咨询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撑。项目数量15个,其中“科技工作者建议”项目10个,“软课题研究”项目5个。

(三)服务科技创新项目。此类项目重点支持市级学会面向基层和企业开展规划论证、科技咨询与攻关、科技成果转让消化、科技人才技术引进等服务,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项目数量25个,其中包含 “科技服务站(创新创业服务基地)”、“首席专家(工程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三个子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

1、科技服务站(创新创业服务基地)。以市级学会专家为依托,面向全市有关企业、特色园区、基层医院和农村提供长期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或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与地方各类产业园区进行合作,为科技创客提供众创空间,联合建立的创新创业服务基地。项目数量10个。

2、首席专家(工程师)。市级学会根据我市小微企业、基层医院、农技协或农业合作社等基层单位的科技需求,选派相应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对口服务,形成“首席专家(工程师)”工作机制。项目数量10个。

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面向社会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管理、服务等专业机构。有条件的学会,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开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交易、专利信息加工等科技中介服务。项目数量5个。

(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有序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打造一批“接得住、管得好,能负责、可问责”的学会群体。项目数量10个。

二、项目考核及限项规定 

1、“科技服务站(创新创业服务基地)”、“首席专家(工程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三类项目实施周期从认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实施期内项目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实施单位在中期评估时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在考核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并接受相应检查。

2、“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三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针对三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个项目; 

3、一位专家只能申报一项“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 

4、往年已获市科协认定的“计划”项目不再参加今年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能力提升单项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前,“综合示范学会奖”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31日前。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申报书》由各申报单位从徐州市科协网站下载(www.xzkx.com);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由申报单位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学会盖章后递交。 

3、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527室)。联系人:刘训勇 鲍凤才,联系电话:80805010,电子邮箱:xzkxxhb@126.com

附件:2016年市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2016年学会能力提升各项申报书表格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2016年市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综合示范学会 

申报“综合示范学会”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社会组织评估达3A级以上(包括3A级)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2、组织机构健全。有较完整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鼓励成立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备; 

3、办事机构专职化。有专职秘书长(或专职常务副秘书长)以及较高素质的专兼职办事机构人员,专职人员占会员总数比例达1-5‰; 

4、有独立银行账户,经费独立使用; 

5、会员队伍建设规范,会费收缴比例不低于80%,会员人数1万以下的学会本年度发展新会员不少于3%,会员人数超过1万的学会本年度发展新会员不少于2%; 

6、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成效显著。已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或本年度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方面取得突破; 

7、上一年度实施“提升计划”方案周密、组织有序、成效明显; 

8、上一年度在市科协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圆满完成市科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该项目评审采取基础考核与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两方面考评各按50%的权重记入综合评价。 

(二)、科技思想库基地 

申报科技思想库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较好的决策咨询工作基础。有专人负责,有一支过硬的专家团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科技思想库建设网络; 

2、决策咨询工作成效显著。能定期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本单位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成果,有一批专家建言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或被党政内刊转载; 

3、积极参与市科协科技思想库建设。能积极参与市科协调研课题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及时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以市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形式上报的高质量专家建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服务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科技服务站(创新创业服务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站点(基地)的建立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服务站(服务基地)能建成为支撑当地乃至我市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平台,对同类单位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服务对象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发展前景好; 

(2)被选派的“首席专家(工程师)”个人有积极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 

(3)通过双方的有效对接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参与双方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等。 

3、申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机构成立1年以上,经有关登记机关登记、认定或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和专家咨询队伍。

(3)综合性法人机构人员有9人以上,法人内设机构或专业性法人机构人员在5人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70%,具有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占比达60%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

(4)有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年度科技中介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或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合同额为依据。

(6)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未败诉。

 (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申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承接内容为“科研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决策咨询和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职能项目; 

2、承接方式为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下发文件或签署项目任务书; 

3、承接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前; 

4、承接要求为有规范的组织、运行和监督机制,公信力强、服务成效好、社会影响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