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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药学会举办后疫情时期医院药学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0/7/23 14:28:40来源:徐州市药学会作者:徐州市药学会 字体:

  7月17日,市药学会举办后疫情时期医院药学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围绕药事服务、药品价格管理和招标采购进行交流座谈。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王国华作主题报告并进行座谈交流,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益民通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情况,市药学会理事长陈建民讲话,国药控股徐州公司总经理、药学会副理事长苏庆雨致欢迎辞,药学会副理事长仝俊太主持座谈会,副理事长马传学总结,市药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各专委会主任、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主任、采购办有关负责同志60余人参加座谈。

会议现场

  座谈会上,王国华会长首先作了题为“药学服务与补偿问题的思考”主题报告,报告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背景介绍、立项回顾、基本认识、基础条件、若干思考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结合国家现行医疗、医药、医保政策,对改进低价药品管理、基本放开药品价格、加强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和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监管、定价方式改革、价格项目管理进行了分析,重点强调了药事服务价格项目的打包转移、混合立项、单独立项的必要性和方法的多样性,同时对临床药师参与患者救治、处方调剂、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方面提出要求,切实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随后,与会人员就自身工作过程中有关国家谈判药品的挂网采购、“4+7”药品带量采购、药品“二次议价”等问题,特别是临床药师医疗服务相关费用问题,与王国华会长进行了探讨交流,王会长结合国家医疗、医药、医保政策和各地对临床药师服务费补偿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建议。

  杨益民处长就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服务行为价格调整工作进行了通报:完成徐州市医疗机构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2种中选药品集采和使用工作,全市253家医疗机构与中选药企完成签订1579份药品购销合同,签约率100%,并对223种国家非中选药品价格进行调整。贯彻全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意见,推进药品分类采购,统一药品目录,取消市级中选药品目录,执行省挂网统一价格,指导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公开议价。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执行监管,强化短缺药品价格管理,调整并规范检验检测项目价格,核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突出对医院自主定价项目价格报备管理等。同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中药制剂服务如何收费、中药材损耗如何处理、中药材储存过程中出现劣药(水分含量)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受到与会药学同仁的一致认可。

  陈建民理事长在致辞中对药学会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药师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与卫健、医保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提出要求。药学会副理事长、国药控股总经理苏庆雨代表医药经营企业表示,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联系,发挥医疗、医药、医保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做好医药采购供应的同时突出社会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