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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徐州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8/16 9:26:44来源:市科协作者:科普部 字体: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科技创新  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7—23日

三、活动内容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普及传播发展理念。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大力普及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普及宣传“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观念,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着力普及宣传“协调”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观念,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意识;着力普及宣传“绿色”是永续发展的观念,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牢固树立科技创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共享的意识,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参与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二)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着力宣传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激发广大公众的科技兴趣和创新动力;着力宣传创造是启发全社会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普及创新方法,激发公民的创造潜质;着力宣传创业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出路,提升公民的创业意识和能力。

(三)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围绕前沿科技最新成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向公众展示智能科技、虚拟现实、信息技术等高新科技最新成就,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在展示体验交流中,感受前沿科技魅力,理解科技事业发展,增强民族自豪感。

(四)大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围绕公众关切的转基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展览、互动体验、多媒体展示等多种方式大力分享前沿科技成果在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应用,及时准确、便捷为公众解疑释惑,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

四、主要活动

1、举办科技创新体验活动。组织学生、社区居民等深入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创新创业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体验高新科技。活动以科技为内涵,以旅游为载体,将科学普及融入旅游活动,寓教于游,寓教于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激发公众的“双创”热情,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

2、组织科普剧巡演。继续组织我市首部科普剧在县区、学校、社区等地进行巡演,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3、举办科普报告会。组织中科院、省内各高校高端科普专家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宣讲科普知识。

4、开展科普开放日活动。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等在科普日期间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公众参观体验,发挥场馆的科普功能。

5、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举办各类航空、航天、航海模型比赛,科技益智活动,科学发明、科技论文、科学绘画比赛,展示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

6、举办创客体验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创客实验室,体验创客器材、机器人、3D打印等,通过亲自动手,解决想要实现的功能。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布署。各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广泛联合各单位、部门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向社会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2016年×××市(县、区、单位、学校、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3、贴进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服务基层、面向公众”的活动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的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反映科技撑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宣传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考核

活动结束后,根据报送的总结,对各单位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推荐上报上级科协予以表彰。

七、材料报送

1、各单位在2016年8月8日—9月2日直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u.org/)填写重点活动登记表。8月18日前将重点活动登记表报市科协科普部(电子稿,邮箱:Xz_pjb@126.com)。

2、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等资料以及“2016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组织单位”、“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情况一并报至市科协科普部。纸质稿要求单位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稿报送至科普部邮箱。

联系人:市科协科普部  黄娟   陈宝忠  袁志军

电话:80805005   80805011

地址: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521、523

附件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