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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基层科普行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4/10 16:25:40来源:市科协作者:科普部 字体: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根据省科协、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普益民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科协、财政厅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4个,科普示范社区5个。涉农县(市)区分别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各1个,城区推荐科普示范社区1 个,市科协和财政局根据推荐材料及实际情况组织专家与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择优向上一级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各单位坚持标准(见附件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原则上从2014年“兴农富民工程"市重点项目、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申报从市级科普示范社区中推荐;

    2.积极参与全市科普活动,认真实施“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并为周边农村、农民开展科普惠农服务的。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居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的社区;

    3.科普基层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向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倾斜,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示范基地;

    4.已受到国家表彰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171号)及省科协通知要求执行。要重点关注为推进人的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两年的推荐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上报前将推荐单位进行公示,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于2015年4月14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报以自动放弃处理。

    申报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推荐表格请从《中国科协网》上通知下载。

    联系人:市科协科普部  黄  娟  陈宝忠  王广林

    电  话:80805005    电子邮箱:xz_pjb@126.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  马文娜

    电  话: 83736490

    附件: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范围和标准

    2.2015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徐州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范围和标准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 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1.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2.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 000人次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推广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1.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2.推荐条件

(1)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一)科普示范社区

1.推荐范围:

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被命名为市级的科普益民社区。

2.推荐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并建立建全科普益民服务站、社区科普学校和社区科普图书室;积极建设社区科普展馆;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5)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附件2:

  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一)申报材料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1、推荐表的‘‘推荐意见"栏须同时盖有县(市)区科协、财政局以及市级科协、财政局的公章,预算表首页“审核意见"栏须有县(市)区科协和财政局的签章。

    2、社团登记证书及其最新年检复印件,更换过登记证书的另需提供原始首次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会员收入高于本县农民收入20%以上的证明和县级统计局出示的近三年当地农民收入证明。

    4、县级以上科普奖励:突出科普相关性,突出县级以上的层级性,突出奖励有效性;不能以协会、基地的带头人所获荣誉完全代表协会、基地工作成效,反之亦然;奖励证明以标明受奖单位或人的获奖证书为准,如系奖励文件必须有相关单位的签章。

    5、先进事迹材料:突出申报单位或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数据准确,1500--2000字为宜。

    (二)材料一律双面打印,标明页码,装订顺序为封面一目录一推荐表一预算表一附件。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红色封面,附件材料顺序为先进事迹材料一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一社团年检复印件一会员收入证明一统计局近三年农民收入证明一产品质量认证书复印件一县级以上科普奖励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绿色封面,附件材料顺序为先进事迹材料一科普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一产品质量认证书复印件一县级以上科普奖励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农村科普带头人:黄色封面,附件材料顺序为先进事迹材料一科普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一县级以上科普奖励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科普示范社区:蓝色封面,附件材料顺序为先进事迹材料一科普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一县级以上科普奖励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内容包含推荐表、预算表、先进事迹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  

    三、网上申报

    入选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名单的项目单位和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科协网“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网上申报系统"、“科普益民计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所需附件请按要求上传Word、JPG(拍照或扫描)等格式文件。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详见该系统中的“申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