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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淮海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5 9:47:22来源:淮奖办作者:淮奖办 字体:

各成员市科协(市淮奖办),淮海经济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底,组织开展第四届淮海科技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为做好第四届淮海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导向,重点奖励应用类科技成果,鼓励产学研结合,联合协作攻关,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及前沿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以及产生重大效益的科普、软科学成果和优秀科技人物等。 

    二、申报范围: 

    1、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已实施的科技成果;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关键问题的科技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转化、推广成果。成果要在所在省份或淮海经济区域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效益突出,为所在省份或淮海经济区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科技政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突破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在国内外专业性学术会议或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年以上,其原创性为国内外同行所普遍认可。研究成果要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淮海经济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3、科普和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科普类科技成果主要是对社会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产生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普作品(已公开发行一年以上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等。软科学类科技成果主要包括在宏观决策、管理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研究成果,对科技进步贡献和经济社会成效突出的科技管理成果和科技服务类成果等。 

    4、淮海科技人才奖:主要包括淮海科技英才奖和淮海科普典范奖。淮海科技英才奖主要授予淮海经济区域内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杰出科技专家、学者。淮海科普典范奖主要授予在基层或社会化科普工作中长期扎实工作,贡献突出的科技推广和普及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淮海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淮海经济区(包括淮南市,下同)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以淮海经济区各市行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淮海经济区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向所在市科协(市淮奖办)进行申报,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报送淮海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徐州)。 

    3、2009年以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社会力量科技奖的科技成果可以申报淮海科学技术奖;已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全国性社会力量科技奖的不得再申报淮海科学技术奖。 

    4、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淮海科学技术奖。 

    5、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淮海科学技术奖。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淮海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淮海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淮海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印制的《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进行填写,《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可在“淮海科学技术奖网站”(或“徐州科协网站”)上下载。 

    3、申报材料由《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科技评价材料、应用证明、论文等。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一年(即关键技术在2011年底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11年底前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科普和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等,应是2011年底前已公开发行的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或已获得省级以上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等。 

   4、要求《淮海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书面主件) 一式十份、附件资料两套。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填写,不得另加其他内容。文字材料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其大小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填写打印时如需加页,也一律使用A4型纸大十六开本。文字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推荐书和附件均应加以纸质封面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中有关科技评价材料和科技查新报告均应在报送材料时另外提供原件以便审核,在审核后退还。

    5、每个申报项目要报送项目简要文字说明和相关图片的电子版1套,其中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相关图片2—3张,用于获奖成果宣传。 

    五、推荐要求: 

    1、各成员市淮奖办负责受理行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和专业初审工作,形成初审和推荐意见,报送淮海科学技术奖办公室。 

    2、要确保评审和推荐程序的规范公正。各成员市淮奖办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评审,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并负责申报、初审和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3、第四届淮海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分阶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各成员市要对初审推荐的成果进行公示;二是淮海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对复审和通过终审答辩的获奖结果进行公示。淮海科学技术奖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申报和评审全过程,并接受(实名)举报投诉。 

    六、其他事项: 

    1、第四届淮海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成员市淮奖办将申报项目收齐后,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和专业初审工作,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后形成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7底前统一报送至淮海科学技术奖办公室。 

    地  点: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21号徐州市科协院内 

  联系人:曹建华、张广思       电话:0516—85796992、13952298326。 

                                淮海科学技术奖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