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印发“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
3月4日,丰县以丰委发[2016]17号文件印发了《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意见以九大方面、34条阐述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意见指出:要正确认清当前形势,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总要求;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群团事业正确发展方向;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实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群团组织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见强调:推动群团组织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群团工作的支撑保障,全力推进全县群团事业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群团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群团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别是在第12条“引领群众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第27条“加强群团工作阵地和设施建设”、第28条“健全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中提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积极突破,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普及应用力度”;“加大对群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把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场馆等群众活动阵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青少年、妇女事业发展和科普等专项经费,要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并随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文件中以上几条的具体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科普工作、科协工作的重视和厚爱,也为县科协的工作给予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这为丰县科协在新形势下开拓奋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必将鼓舞和激励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科协队伍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丰县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