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公布。按照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新沂市科协积极响应,先行安排,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工作。
主要领导领学《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一是利用周一早会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深入了解掌握《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款内容以及安排落实举措,做到先行先学先知。
二是利用召开新沂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大会的有利契机,印发《条例》文本给每一位参会会员,在会议结束前半小时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在农技协理事会上传达学习《条例》精神
三是在全市科协系统发出通知,开展学习宣传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信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科协系统信用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四是开展多渠道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利用系统微信平台和科普阵地电子屏进行宣传,将《条例》宣传作为落实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