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贾汪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区科协联合制定的《贾汪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实施。此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科协努力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创新联系和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新机制的具体措施。
开展评选表彰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活动,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贾汪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办法》规定: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届评选10名。凡在贾汪区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从事科技研究、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学技术管理、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等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不受单位性质限制,均可参评。
《办法》规定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委会评审、区科协批准的办法。为保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该区 专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协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学科著名专家担任,区科协负责有关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办法》还规定:获得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的授予“贾汪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其业绩在组织部门备案,同时可作为晋级、评定技术职务的依据,同时作为“徐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择优参加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