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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终期评议工作的函

时间:2025/3/31 15:48:59来源:徐州市科协作者:科普部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评价202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学生培养效果,检验工作实施成效,挖掘典型培养案例,市级管理办公室将开展202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终期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及地点

    评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14:00-17:00

    评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分测101会议室(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二、参加人员

2024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全体学生、培养导师和辅导教师。

会议安排

第一阶段:评议内容

1.学生提交评议材料

2024年培养的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学生于2025年3月30日-4月6日登陆平台(http://stem.jskx.org.cn/),首页导航栏处点击“参与活动”,进入登录入口,完成并报送各项材料(详见附件)。

学生提交的培养报告或课题报告、学习成果汇报PPT等材料,须经过导师指导后再提交。

2.导师评价

导师于4月7日-14日登陆平台

http://jiangsu.xiaoxiaotong.org/Expert/ExpertLogin.aspx?type=14)审核学生《成长日志》,导师综合“出勤情况”、“发展变化”等指标对每位学生进行效果评价,按照好、合格、不合格进行等级评价,撰写评语进行文字评价。

3.评审推荐

市级管理办公室于4月10前结合导师评价情况和提交的项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3名优秀学员至省办,作为入围“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优秀学员候选名单。

第二阶段:参观江苏师范大学生物实验室

四、评议结果

学生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及合格学员将获得由导师签名、培养高校与省级管理办公室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成长日志》数量不足10篇的学生、中期退出的学生、不参加评议或评议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培养证书。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学生,取消其省英才学员身份,撤销或收回证书。

五、其他

1.请导师、辅导教师和学员将参会回执(附件2)、学PPT材料于4月14日12:00前发至邮箱183534795@qq.com。

    2.参会人员请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于4月18日13:45前到达会议室。

    3.进入江苏师范大学校区需要提前预约(集体报送入校人员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交通方式和车牌号)或与学校叶覃教授联系。

    联系方式

    市科协联系人: 袁志军      电话: 80805011

    江苏师范大学联系人:叶覃  电话:15852089340

    

    附件:1.学生提交材料说明

          2.参会回执  

 

 

  英才计划(江苏)市级管理办公室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代章)

                           2025年3月31

 

 

 

 

 

附件1

 

学生提交材料说明

学生提交材料以文字形式为主,应充分展现接受培养以来的兴趣变化,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成长和进步。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为本人在培养期内独立完成,课题报告、研究论文等受学科差异、选题难度、培养时间的影响,不强制要求完整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兴趣导向型

(一)必报材料

1.培养报告。详细论述参与英才计划培养期间,在相关学科领域兴趣点上的发展变化以及开展的探究工作。如兴趣点的产生、探究方式和方法、探究的全过程、在相关学术问题上的独到见解、创新性想法或阶段性结论等,字数3000字以上。

2.独立完成声明。学生声明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为本人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于培养期内独立完成。

3.学习成果汇报PPT。PPT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英才计划培养周期的学习过程、成长收获等内容。

(二)选报材料

在培养期内完成的文献综述、读书报告等能展示自身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材料,数量不限。

二、项目导向型

(一)必报材料

1.课题报告。在培养期内完成的课题报告,需涵盖问题的提出、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结果及分析、结论(可为阶段性结论)、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思路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2.独立完成声明。学生声明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为本人在导师团队指导下于培养期内独立完成。

3.学习成果汇报PPT。PPT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英才计划培养周期内的学习过程、成长收获、研究课题等内容。

(二)选报材料

在培养期内完成的课题研究相关实验报告、实验记录,自己撰写的文献综述、小论文等,数量不限。

三、注意事项

学生提交的培养报告或课题报告、学习成果汇报PPT等材料,须请导师审阅、指导,学生需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材料后再提交。



附件2

                 参会回执

 

序号

 

     

职务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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