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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21 10:19:19来源:市科协作者:科普部 字体:

各县(市)区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进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改善和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进一步鼓励和推动社会各类科技场馆、科研生产设施等科普资源服务于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与作用水平,徐州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联合制订了《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徐州市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开展2014年度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4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推荐、评审程序:按照《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由申报单位填写《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分别审核盖章。

     2、由申报单位按《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指标》逐项自查,得出自查分,并提供用于说明测评项目开展及成效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推荐单位县(市)区科协会同科技局、教育局根据资料和实地考查进行综合测评,给出测评得分。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1式2份,其中1份由推荐单位留存,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

     4、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到市科协科普部。

     二、已命名为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审核认定

     已命名满5年的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须按《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要求进行审核认定(获得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除外)。审核认定程序和上报材料同上。到期未参加审核认定或审核不合格者,原认定资格自动失效。未满5年的原认定资格保留。

     三、其他

    1、在申报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同时申报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已命名的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可直接申报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具体要求按照(苏科协发﹝2014﹞194号文件精神执行(可登陆江苏公众科技网下载(通知、通告栏见: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州市科协科普部  黄娟  王广林    

     通信地址:徐州市行政中心东区综合办公楼A区五楼523室

     邮 编:221018

     联系电话:80805011

     电子邮箱:xz_pjb@126.com

 附件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 州 市 教 育 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