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推动、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对于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是新时期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全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徐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现将徐州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大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四大素质行动”,深入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四大基础工程”,不断完善政策法规、经费投入、人才队伍和监测评估等“四大支撑体系”,全面加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目标
适应“十一五”时期徐州市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6〕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发〔2006〕73号)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段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华和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孙建军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副主席王小方兼任,副主任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的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任务及责任
对全市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培育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科普竞赛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3、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社科联、市文明办。
4、行动措施:
(1)以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的科技素养。“十一五”期间,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基层幼儿园、中小学校要以科技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竞赛和七巧板竞赛等活动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及动手动脑能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由教育局、团市委负责牵头,在“十一五”期间,每年组织全市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的人数达到50万人次。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各自的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结合青少年各时期的求知特点,专门开设科技活动课程,使科普教育做到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有评价制度和监测标准,全面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科技素养。
(2)以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同时,健全全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完善科技辅导员考评体系。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设立专职科技辅导员,要着力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搭建科技教育的教学教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平台,大力倡导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学术氛围,每年表彰一批市级科技辅导员,安排优秀科技辅导员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特色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发挥我市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博物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因地制宜,筹建一批适合广大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市形成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育为主,科普场馆教育为补充,社区教育相融和的科普教育机制。通过组织“大手拉小手”、“科技夏令营”等面对面科普活动,开办家长学校,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全面提升青少年科普教育的手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以评先创优为激励手段,着力优化全市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的整体环境。“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徐州市科技教育先进学校”的考评体系,把科技教育先进学校的评比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提升评比活动的激励作用,全市争取培养评选出科技教育先进学校100所。通过一系列的先进评比、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全市青少年科技素养的提高。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展览馆、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宫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
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5)、拓宽科普渠道,注意挖掘科学内涵和教育功能,科学的论证和规划展示和游乐项目,以徐州展览馆为依托,举办海洋、水族野生动物、天文地理等科普知识展览。同时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门票价格,充分发挥博物馆、汉画像石馆等文化场所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各种各样的科普活动,博物馆特别准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项目,并安排有奖活动并给予中小学生一定的价格优惠。争取将各文化场所建成中小学生的校外科普基地和第二课堂。举办科普读书周,筹集采购一批科普图书,组织青少年学习阅读,举办科普征文比赛,培养青少年的科普兴趣。
(6)、结合实际,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金风送爽”科普系列活动。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4)提高我市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2、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科协
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行动措施: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积极培养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使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牵头,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到2010年培训60万人次,并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为依托,开办科普兴农网络大学,开设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相关课程;由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科协、市农科院牵头,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现场会;由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组织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到2010年培训5000名农民经纪人;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十一五’期间实现新增50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由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科所牵头,组织开展科技示范户培育与培训,到2010年培育9000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万农户。
(2)广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普实践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科协、市农科院牵头,实施“百千万科技兴农富民工程”, 从2006年开始,组织遴选全市及驻镇高校科研院所100名农业科技专家与100个村进行结对挂钩,培育树立10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推广普及100项新技术、新品种,帮助5000个农户,30000名农民实现依靠科技致富的目标;由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送科技入户活动,到2010年实现送实用技术到4万个核心户的目标;由市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三下乡、农业科技110服务、科技结对等活动。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
(3)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科普示范基地、专业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和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到2010年我市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达5-6家、全部创建省级。市级组织科普示范乡镇、科普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组织科普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由市科协、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到2010年培育80个徐州市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由市科协、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培育和资助一批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不断促进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4)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由市委组织部、市农机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牵头,发展和健全全市农技推广机构;健全乡镇科协组织,一般由分管书记(镇长)为科协主席,科技助理为秘书长;在每个行政村建立科普工作站,明确一名专兼职科普员,并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发展新型的农业生产和流通服务组织,发展培育200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100个农技协;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专家库中农业科技专家达600人左右,农业讲师团成员达100人左右,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团,其成员达1000人左右。
(5)加强农村科普能力建设。强化科普画廊(宣传栏)在科普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到2010年全市各乡镇至少建成四座科普画廊,各行政村至少建成一座科普宣传栏;以农民夜校等为依托,建设农民科普学校,为广大农民从事技术培训、科技讲座、科普活动提供阵地保障;由市委组织部、广电局、市科协等部门牵头,制作一批适合徐州区域特点的农业生产技术科教片、课件,编印一批农村(业)乡土教材和科普读物,提供给农村基层使用。
(4)、面向各县(市)区开展“春风化雨”和“暖风入户”科普系列活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 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
3、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建设局。
4、行动措施: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2)、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培养4万名生产和服务一线特别是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使我市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20%左右。
(3)、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两争一树”(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和弘扬,全面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全市每年有60%的职工参加各项技能练兵活动。
(4)、充分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城区、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的作用。要将市民学校注入科普内涵,打造成科普学校,定期举办科普讲座和科技培训,形成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科普画廊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定期更换制度,通过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的形式普及和宣传市民身边的科学知识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组织开展“科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3)、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知识普及,可以通过全市科普知识大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纲要》内容,提高居民思想认识。
(4)、每年组织开展“清风徐来”科普系列活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2)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4、行动措施:
(1)、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广大干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干部的执政素质、执政本领和决策水平。将现代科技知识课程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修课程之一,到2010年培训**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使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参训率达到**以上。
(2)、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培训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将提高科学素质的具体内容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分层次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各级党校和公务员培训基地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干部到党校和公务员培训基地参训,课程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前沿科技等科普知识培训内容,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技术普及。举办高层次的论坛、讲座、主题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开展科普知识有奖读书竞赛等,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科普活动,每年至少参加2次科技报告会;公务员每年参与2次以上科普活动。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行动
1、主要任务:
(1)、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2)、进一步增强行政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活动室(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
2、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建设局。
4、行动措施:
(1)、组建专家库和讲师团。充分吸纳我市各领域的专家型人才 1000人左右组成专家库,按不同学科领域划分成若干分团,分别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和对象提供科普志愿服务,并从中遴选200名左右表达能力强、热心科普公益活动的专家组成讲师团。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的配备和培训。鼓励在我市开办科学教育专业的进修培训班,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各级学会特别是老专家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与轮训。
(4)、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5)、加强各类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开发制作适合我市的实用技术推广的电教片、科教片等。
(6)、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省级实验小学要建成科学工作室,省级示范初中和省级重点高中要结合科学课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建立科学实验室;各中小学图书馆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
(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驻徐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工)学校、技工学院、函授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优势。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设行动
1、主要任务:
(1)、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国内国际市场。
(2)、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传导机制。
(3)、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4)、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2、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社科联。
4、行动措施: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将科普作品纳入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初步建立将政府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建设并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建设行动
1、主要任务: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提高科普书刊的品种和发行量,大幅度增加科普网站、门户网站、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我市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有广泛影响的电视科技栏目精品。鼓励和吸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创办广播电视栏目、科普网站等,开发与经营科普类广播影视节目、书刊、音像制品、教育科普宣传品软件等,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
(2)、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宣传软件。
2、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徐州日报社
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信息化办公室。
4、行动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徐州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辟科普专题节目,徐州日报、都市晨报、彭城晚报等报纸要开辟科普专栏(版)。各县(市)区要建有科普网站,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内容与版面要大幅度增加,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鼓励、支持科技频道、科技专栏、专版、科普网站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品牌。要在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
(3)、鼓励和推动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放宽利用民间和海外资金发展科普产业的准入限制,积极培育市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科教片等的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科教片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4)、建立科普应急机制。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5)、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以科普教育为内容的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培育、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品牌科普网站。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动
1、主要任务:
(1)、将科普基地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对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及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
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行动措施:
(1)、统筹规划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将科普画廊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的审批内容。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各地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2)、加强科技场馆建设。要积极推进徐州科技馆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新增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徐州市级科普活动基地。健全市县二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高新技术企业等为依托的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5)、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加大科普宣传车工作力度,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学校等提供科普服务。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1、主要任务:
(1)、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2)、制定专项表彰激励政策,定期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3)、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承担起协助做好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
(4)、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为指导,结合徐州实际,建立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2、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4、行动措施:
(1)、 针对不同人群提出我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启动并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2)、市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级政府是实施主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进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基本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阶段(2006年):
——建立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进行社会动员和开展宣传;
——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7-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建设等相关保障措施;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及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表彰;
——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六、工作方式与机制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市政府及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台具体政策,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社会化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建立和发展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省和全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