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学会组织、高校科协作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产学研用合作的主抓手、科普服务的主力军、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的主渠道、培养推荐集聚科技人才的主阵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近年来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会规范化建设,明确几点意见:
一、届满学会要按时、按程序认真做好改选换届工作
一是要严格任职审批。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已到换届时间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要及时组织换届工作。要认真总结本届理事会任期内各项工作,提出下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建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报批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和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或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58号)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应由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征得干部所在单位同意,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干部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兼职的推荐人选,应按所在社团章程履行规定的程序后,再到相应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二是严格换届材料报审。需换届市级学会,应向市科协提出换届申请和报送相关的换届材料,经市科协审核同意、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批准之后组织实施。三是精心组织好换届大会。要按相关规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会员代表大会。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保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市级学会换届后1个月内,应将会议总结、选举结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和章程等文件报市科协审核,并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四是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会,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市科协审查同意、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批准。提前或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五是对长期不改选换届、活动不正常的市级学会,市科协将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督促换届,对仍不开展工作的学会,商请市民政局同意后予以注销,以进一步优化市级学会组织结构。
二、健全完善学会组织规范运行体系
一是完善学会组织治理结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依法自治,形成开放透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社团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理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今后学会在换届时均按要求要设立监事(或监事会),按《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修改章程。完善办事机构建设,建立软硬件设施配备到位、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工作运转高效、执行决策有力的学会秘书处,坚持公益性原则,推行服务承诺制,增强诚信和守法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公正性原则,公平公正提供服务,履行职能,规范各类服务收费,设奖认证等活动。不断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及时认真地完成市科协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重要活动、总结、计划、年检等等。二是完善学会党建机制。认真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市级学会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市级学会中全面设立党支部(党小组),把党的工作融入学会发展过程中,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等作用,形成党建与学会发展互动共进的双赢格局。三是着力提升科技社团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建立健全青年工作委员会、创新评估委员会、创业指导委员会,培育发展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科协组织,引导广大青年会员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创业。建立服务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开展“理论+实践”、“线上+线下”、“边学边创+边创边学”等培训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活动质量、降低活动成本,使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举办相关活动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管理,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方案,规范实施各项活动,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规范领导干部出席。严格控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不得直接向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本人发函、致信邀请。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在开展对外交流、学术活动、论坛研讨、节庆展会等活动中,要严格落实“活动前有申报备案,活动中有监管、活动后有总结报告”的要求,规范举办行为、履行报备手续。要求活动前10天内向市科协申报备案表,结束后3天内报告活动总结。 希望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学会、科协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2:徐州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开展活动申报备案表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2月29日
三、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活动质量、降低活动成本,使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举办相关活动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管理,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方案,规范实施各项活动,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规范领导干部出席。严格控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不得直接向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本人发函、致信邀请。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在开展对外交流、学术活动、论坛研讨、节庆展会等活动中,要严格落实“活动前有申报备案,活动中有监管、活动后有总结报告”的要求,规范举办行为、履行报备手续。要求活动前10天内向市科协申报备案表,结束后3天内报告活动总结。 希望各市级学会、高校科协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学会、科协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2:徐州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开展活动申报备案表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2月29日